一、服务范围
“婴儿”是指在旅行开始之日年龄不满2周岁的旅客。出生不满14天的婴儿和出生不足90天的早产婴儿(胎龄满28周不满37周)不予承运。
二、运输要求
1、婴儿旅客必须由一位同等物理舱位、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人旅客陪护。
2、每位成年旅客最多携带一名婴儿同舱位乘机。
三、购票及票价
1、购买婴儿客票应提供年龄的证明,如护照、出生证明等。
2、婴儿旅客按同行成人所购客票同等物理舱位公布普通票价(非折扣票价)的10%计收,不提供座位。
3、如需单独占座,应购买儿童票。
四、数量限制
1、为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民航局相关安全规则,各类机型每条航线的婴儿旅客载运数量均有不同的条件限制。
2、订购婴儿票时,需与成人客票同时购买,否则会有可能因婴儿载运数量限制,造成无法成行。
五、免费行李额
1、按相应的儿童票价付费的婴儿,可享有所持客票票价等级规定的免费行李额。
2、购买国内不占座婴儿客票的婴儿,无免费行李额。
3、购买国际/地区不占座客票的婴儿:可免费托运1件行李,重量不超过10千克(22磅),体积(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45英寸),并可免费托运1辆全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婴儿手推车。
4、非折叠式婴儿车只能作为托运行李免费运输,折叠式婴儿车在客舱内指定的存储空间尺寸不够时也只能作为托运行李免费运输。
婴儿摇篮
一、服务范围
乘机之日一周岁(含)以下,身高70厘米以下,体重12公斤(25磅)以下持婴儿票的旅客。
二、申请航线范围
仅限在川航A330、A350执行的单程飞行时间超过3小时航线(含国内、国际/地区航线)的经济舱,免费提供此项特殊服务。
三、数量限制
每位申请使用婴儿摇篮的婴儿,只能由一位成人旅客陪同坐在最靠近摇篮的座位,以便照看婴儿。
由于每个机型配备的婴儿摇篮数量有限,如您需要预订此项服务,请尽早申请。
四、申请时限及方式
1、至少于航班计划起飞前48小时提出特殊服务申请。
2、川航客服热线95378、川航在线客服、川航直属售票处、各营业部均可受理申请。
五、温馨提示
已订妥婴儿摇篮的旅客,若需取消婴儿摇篮服务,请联系原购票地办理、95378或在线客服办理;若变更客票后如仍需此服务,请按申请程序 重新办理服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