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误取消证明
1、当您的航班发生延误、取消时,可自助办理航班延误/取消证明,并进行打印;
2、电子航班延误/取消证明仅限资讯证明,川航是否提供补偿、非自愿退改签服务及其他服务,不以此电子航班延误/取消证明为准;
3、最多可支持航班飞行结束后 六个月以内的查询及打印(超出时段请拨打电话95378予以出具);
4、支持取消航班和延误航班证明开具(航班实际起飞时间在计划起飞时间30分钟内的延误航班暂不支持),建议于航班落地后两小时以后再进行申请,在此之前,证明中可能出现"待定"字样;生成结果以实时查询为准;
5、若您的航班延误、取消后,您对客票进行了后续退改操作,我们将提供发生延误、取消航班的证明,请录入对应的航班的日期及航班号;
6、若您的航班发生延误/取消,但自助打印无法获取时,请拨打95378与我们联系。